在回款统计报表中,区分现金回款与银行转账等不同支付方式,主要依据会计凭证中的回款标识及科目信息。具体区分方式如下:
- 现金回款:在会计凭证中,若回款科目为“应收账款-货款”或“预收账款”,且回款标识选择为“现金回款”,则视为现金回款。这表示款项是通过现金直接支付给收款方,不涉及银行等中介机构。
- 银行转账:相反,若回款科目同样为上述两类,但回款标识并非“现金回款”,而是其他如“转账回款”等标识,且备注信息中明确指出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的,则视为银行转账回款。这种方式下,款项是通过银行系统从付款方账户划转至收款方账户。
综上所述,通过审核会计凭证中的回款标识及科目信息,结合备注说明,可以清晰地区分现金回款与银行转账等不同支付方式。